被詐騙後先停止匯款,立刻撥165或110,並請匯款銀行協助通報圈存,再保存證據到警察局報案。追回無法保證,錢還在受款帳戶時機會最高。
- 先停止匯款,立刻撥165或110
- 打給匯款銀行,請求通報止付與圈存
- 保存匯款明細、對話、對方帳號與網址
- 要你先付費的追款服務,多半是二次詐騙
- 家人被騙先陪同處理,不要責備
被詐騙怎麼辦?先停止匯款,立刻撥 165 或 110,再打電話給匯出款項的銀行,請對方協助通報。詐騙款項常在短時間內被轉走,越早通報,受款帳戶裡的錢還沒被領走的機會越大。接著保存證據、到警察局報案做筆錄。本文依警政署刑事局的公開說明與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條文(截至 2026 年 10 月),整理黃金時間內該做的事、證據清單、報案流程與時效、追回款項的實際狀況,以及二次詐騙警示與家人被騙時的溝通方式。
被詐騙怎麼辦?黃金時間內先做這 5 件事
順序比細節重要。能先做的先做,證據可以事後補。
- 停止匯款,也停止和對方互動。不要再轉任何錢,也不要質問對方或威脅報警,避免對方刪除帳號或更換帳戶。對話不要刪。
- 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。說明被騙經過、匯款時間與對方帳號。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 51 條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二十四小時的通報窗口或報案專線,提供詐騙諮詢並轉介心理諮商等協助。
- 撥打 110 或到最近的警察局報案。對方正約你面交,或你的手機被遠端操控,直接打 110。
- 聯絡匯出款項的銀行。打銀行客服專線(在提款卡背面或官網),說明被詐騙、匯款金額與受款帳號。銀行端常說的止付與圈存,目的都是在款項被領走前把它留住。依條例第 10 條,金融機構要配合警察機關建立聯防通報機制,接獲通報後,受款行要將通報的款項圈存並持續監控。通報的起點是警方,所以 165 與 110 排在前面。款項若匯到虛擬資產服務業者,也同步通知該業者的客服。
- 保護自己的帳戶與個資。如果你提供過帳號密碼、驗證碼、提款卡或證件,立刻掛失、改密碼、停用網路銀行,並刪除對方要你安裝的遠端控制軟體。
報案前要準備哪些證據?
刑事局呼籲被害人攜帶對話紀錄、匯款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,到就近警察機關報案。缺的項目不影響你先報案,以下清單供準備。
- 匯款證明:轉帳明細、交易截圖,要看得到時間、金額與受款帳號。超商繳費要保留代碼與收據。
- 對方資料:LINE ID、暱稱、個人頁連結、電話號碼、網址、平台名稱。
- 完整對話:用截圖保存,並盡量用通訊軟體的匯出功能另存一份。不要封鎖後刪帳號。
- App 與網站:名稱、網址、註冊與入金的畫面,刪除 App 之前先截圖。
- 面交資料:時間、地點、對方特徵與車牌。
- 通話與廣告:來電號碼與時間、廣告或貼文連結與截圖。
- 自己的資料:身分證、存摺或網銀明細。
詐騙報案流程是什麼?
- 報案與做筆錄。到警察局說明經過並交付證據,請警方提供受理報案的證明文件,之後與銀行或保險聯繫時常用得到。
- 警方通知金融機構。依條例第 9 條第 4 項,司法警察機關因調查詐欺犯罪,得通知金融機構將疑似涉詐的帳戶列為警示,並暫停全部交易功能。
- 偵查。警方查證金流、帳戶與通訊紀錄,檢察官指揮偵查。所需時間依案情而定。
- 處理結果。檢察官起訴或不起訴,起訴後由法院審理。若款項被查獲、扣押,才有返還的可能,詳見下方「追得回來嗎」。
詐騙報案有用嗎?
有用,作用有兩個。第一,爭取攔下款項:警方通報後受款行可圈存,帳戶可能被列警示,匯入但未被提領的款項依法有機會發還。第二,讓案件進入偵查,才有機會抓到車手與集團、扣押犯罪所得。刑事局 2026 年破獲的一起假交友詐欺案,除了查扣現金與名車,也向法院聲請扣押約 3 億元的不動產與帳戶,同時呼籲有類似遭遇的民眾攜帶對話紀錄與匯款證明報案,「協助返還犯罪所得」。
報案不保證追回,但不報案,這些程序都不會啟動。
詐騙報案時效有多久?
法律上的時效很長,實際上能攔下錢的時間很短。
- 刑事追訴時效:依刑法第 80 條,最重本刑三年以上十年未滿的罪,追訴權時效二十年,十年以上的罪為三十年,從犯罪成立之日起算。詐欺罪(第 339 條)最重本刑五年,加重詐欺(第 339-4 條)最重本刑七年,屬於二十年。加重詐欺使人交付的財物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,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 43 條最重本刑提高到十年以上,時效為三十年。
- 親屬之間的詐欺:依刑法第 343 條準用第 324 條,部分親屬間的詐欺屬告訴乃論,依刑事訴訟法第 237 條,要在知道犯人是誰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。是否適用依個案而定,被親人騙了更要盡早報案。
- 民事求償時效:依民法第 197 條,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,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,自侵權行為時起超過十年也消滅。
- 實務上:款項一旦被領走就很難追回,所以發現就報。
被騙的錢追得回來嗎?
沒有人能保證追回。結果取決於錢現在在哪裡、通報多快、案件是否查獲。
- 錢還在受款帳戶、沒被提領:條例第 11 條規定,金融機構依警察機關通知暫停全部交易功能的帳戶中,若有被害人匯入但未被提領的款項,得依警察機關的通知發還剩餘款項。這是追回機率最高的情況。
- 錢已被提領或層層轉出:詐騙集團常以多層人頭帳戶過水,款項追查困難。據中央社報導,中間層的過水帳戶沒有直接被害人,打詐子法上路前很難被列為警示帳戶。
- 轉成虛擬資產:條例對虛擬資產服務業者也有通報與返還機制,但資金流向錢包後追查更難,見虛擬貨幣詐騙手法。
- 集團被查獲:刑法第 38-1 條規定犯罪所得沒收,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的部分不再沒收。條例第 53 條也規定,檢察官或法院得運用調解、和解程序,促使被告賠償被害人。
- 民事求償:對方身分可確認時才有執行對象。條例第 54 條規定,被害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,暫免繳訴訟費與執行費,聲請假扣押的擔保金不得高於請求標的的十分之一。第 52 條規定,符合法律扶助要件的被害人,司法人員與司法警察應告知可申請。
二次詐騙:假律師、假追款要怎麼認?
被騙之後急著追回損失,容易成為下一波目標。詐騙者會在社群或搜尋廣告裡自稱律師、駭客、檢警、銀行人員或反詐協會,說他有特殊管道追回款項。
- 對方主動找上門,或在社群留言私訊你。
- 要你先付「手續費」「保證金」「稅金」,或要你匯到個人帳戶、買虛擬貨幣。
- 聲稱和檢警關係好,或能用駭客技術拿回錢。
- 保證追回。
據媒體報導(2026 年 1 月),一名藥師在假投資被騙 80 萬元後,上網搜尋追回方法,誤信自稱國際律師的人說能在博弈平台把錢「贏回來」,又三次面交共 115 萬元。她準備抵押房產加碼時,地政事務所人員察覺異狀通報警方,才發現遭到二次詐騙。刑事局提醒,不要相信聲稱能「私下追回詐騙款項」的人,追討要循司法程序。
正確的管道是報案、檢察官與法院的刑事程序、以及民事訴訟。想打民事訴訟,可以先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是否符合申請資格。任何要你先付錢才幫你「追回」的服務,都先撥 165 確認。
家人被詐騙怎麼辦?怎麼跟他說?
- 先處理事情,再談原因。陪他一起撥 165、聯絡銀行、準備證據,等程序走完再討論怎麼發生的。
- 不要責備。被騙的人通常已經很自責,再被說「怎麼這麼笨」,下次可能選擇不說。詐騙集團利用恐懼、權威與感情,任何人都可能中招。
- 聽到「不能告訴家人」,就是詐騙的特徵。刑事局說明,偵查不公開適用對象是執法人員,並非一般民眾,詐騙集團常用這個理由恐嚇民眾不能跟家人說。
- 對方還深信不疑時,不要硬吵。常見於愛情詐騙與假投資。請他和你一起撥 165 說明情況,由第三方回答,比反覆勸說有效。他正準備匯款時,直接打 110。
- 留意情緒。若他出現過度自責、不想活的話,可以撥衛福部二十四小時免付費的 1925 安心專線。
- 之後的約定。大額匯款前先問一個人,並設定家人暗號,見AI 詐騙。
你遇到的是哪一種詐騙?
依手法查看對應的文章:假投資、一頁式廣告與假網購、假檢警、猜猜我是誰、解除分期付款、求職打工、愛情詐騙、簡訊釣魚、遊戲點數、人頭帳戶、AI 詐騙。
常見問題
被詐騙怎麼辦?第一步做什麼?
先停止匯款,立刻撥165或110,再打電話給匯出款項的銀行說明被騙與受款帳號,請求通報。同時保存匯款明細、對話與對方帳號,再到警察局報案做筆錄。
被詐騙報警有用嗎?
有用。警方通報後受款行可圈存款項、帳戶可能被列警示,被害人匯入但未被提領的款項依法有機會發還,案件也才會進入偵查。報案不保證追回,但不報案這些程序都不會啟動。
詐騙報案時效有多久?
詐欺與加重詐欺的刑事追訴權時效一般為二十年,加重詐欺金額達一百萬元以上依條例第43條為三十年。民事求償為知悉起二年、行為起十年。親屬間詐欺可能須六個月內提告。款項被領走後就難追回,發現就報。
家人被詐騙怎麼辦?
先陪他撥165、聯絡銀行、準備證據,再談原因。不要責備。對方若還深信不疑,一起撥165讓第三方說明,不要硬吵。若他有自責或輕生念頭,可撥1925安心專線。
被騙的錢追得回來嗎?
沒有人能保證。錢還在受款帳戶未被提領,依條例第11條有機會發還。已被提領或轉出則困難很多。聲稱能私下追回並要你先付錢的人,多半是二次詐騙。
本文為反詐騙知識整理,不構成法律建議。法規與統計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遇到疑似詐騙,請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,緊急狀況請撥 110。